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延长羁押期限有哪些规定?

2024-02-26 10:58:00

  拘留期限的延长按日计算,期限的开始日期不包括在期限内,即期限开始后的第二天。期限在法定期限的后一天到期。例如,犯罪嫌疑人XX于4月1日被拘留,从第二天开始,到期日为4月4日。延长拘留期限有哪些规定?下面给大家详细解答。


  一,延长拘留期限的规定是什么?


  对于重大嫌疑人,拘留时间可以延长到30天。


  2.法律依据:《刑事诉讼法》第九十一条。公安机关认为,需要逮捕被拘留者的,应当在拘留后三日内提交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。特殊情况下,审批时间可延长一至四天。


  对于逃逸、多次作案或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人,审批时间可以延长到30天。


  人民检察院收到公安机关批准的逮捕书后,应当在7天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。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,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即释放,并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执行。如果需要继续调查,符合取保候审或者监控居住条件,将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控居住。


  在《刑事诉讼法》中,“法定期限不包括路上的时间”是什么意思?


  1.公安、司法机关向当事人邮寄诉讼文件的时间,当事人向公安、司法机关邮寄诉讼文件的时间,以及公安、司法机关在路上传递诉讼文件的时间;


  2.公安司法机关在异地拘留、逮捕犯罪嫌疑人并将其绳之以法时,应当在讯问和通报过程中扣除在路上的时间。此外,从立法精神的角度来看,拘留和逮捕本质上是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,拘留和逮捕的过程也是一个限制人身自由的过程。因此,在计算拘留和逮捕期限时,应包括押运的旅程时间。


  拘留是指对犯罪嫌疑人的刑事制裁。当然,留住他是有一定期限的。例如,根据我国的规定,拘留可以延长到30天。这次延期的具体规定也有明确的要求。例如,如果有法定节假日,应该从法定期限的后一天开始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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